关于让胡路区2025-2026学年度学区划分及新生入学相关问题解答

发布日期:2025-06-03 12:04 来源: 让胡路区人民政府教育局

    主题:让胡路区2025-2026学年度学区划分及新生入学相关问题解答    嘉宾:让胡路区人民政府教育局
    问:让胡路区学区的划分及入学原则?
    答:1.坚持“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学区划分以小区、道路等自然分界线进行划分,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和各校生源保持相对均衡。老楼区内新建楼房或新建楼区未建学校的,就近安排学生入学,如就近学校生源饱和,由区教育局统一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相对就近学校就读。
    2.坚持“房屋产权证和户口簿”两证一致原则。经划定的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以住宅性质房屋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法定监护人100%产权且能达到基本居住条件)、户口簿(本区域常住户籍,且法定监护人为户主)为入学主要依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相一致,提交的住宅性质房屋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地址与户籍地址相一致。按照省“四零承诺”实施细则第四条明确规定,2020年起,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100%的住宅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
    3.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入学”原则。依据市教育局《关于禁止组织小学升初中入学考试的通知》(庆教办发〔2012〕85号文件)要求,辖区内各中小学不准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选拔招收学生,不得以各种理由拒收符合条件的学区内学生,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准突破招生计划的最高限额。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校要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5.坚持关爱特殊群体原则。对适龄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有条件接收的学校要给予特别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依据国家关于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有关规定,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政策,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本着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将随迁子女全部安排到指定的公办学校就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指定的公办学校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6.坚持落实义务教育入学优待政策。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庆军政联发〔2020〕1号、黑教发〔2016〕61号、黑公通〔2018〕32号、黑应急联发〔2019〕9号等相关政策文件,细化程序,严格审核,确保优待政策得到落实。
    7.坚持适龄儿童入学原则。落实《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四零承诺”实施细则(试行)》中第十四条内容,适龄儿童少年(年满6周岁)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批准备案。未按时提出申请,擅自延缓入学的超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入学。
    问:入学年龄、班额及入学条件时间有哪些限定?
    答:1.入学年龄要求
    小学新生的入学年龄为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各校不得招收小于6周岁学龄前儿童。具有学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于7月8日—11日到学校填写《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同时提交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残疾证、病历、诊断等),学校应留存材料复印件(原件查验后可取回),学校汇总后上报区教育局备案。未按时提出申请,擅自延缓入学的超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入学。
    2.班额设置
    原则上小学班额控制在40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
    3.入学购房落户时间限定及调剂
    景园中学、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和初中部)、三十六中、世纪阳光学校(小学部)购房及落户时间到入学当年6月30日应满一年,即购房落户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大庆一中、景园小学、奥林学校、大庆一中附属实验一小、大庆一中附属实验二小和大庆一中附属机关小学,新生招生时按照购房及户口落户时间(以两证中最后时间为准)的先后顺序进行排位招生(2022年6月30日前已购房落户的学区内两证一致新生,仍按照原购房落户年限要求执行相关招生政策),未取得学位的,由区教育局调剂到其他就近或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其他学校取得房产证、户口簿及其他有效证件时间须在入学当年6月30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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