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3项问题整改公示
发布日期:2025-09-10 15:46 来源: 区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让胡路区党委、政府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3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个别县区对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缺少规划、管理不到位,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难以满足高质量发展需要。督察组抽查14家生活污水处理厂,均不同程度存在超负荷运行、超标排放、排污口未审批、危废贮存设施建设不规范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西区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有效发挥作用,污水达标排放。
三、整改措施:
1.区生态环境局督促西区污水处理厂完善入河排污口标识牌信息,强化对西城污水处理厂污染防治设施、在线监控、尾水达标排放等方面的督导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移交市生态环境局查处到位。
2.区城管局督促西区污水处理厂每月向城管部门报送污泥转运联单。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对设施运行不正常和溢流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加强对西区污水处理厂监管力度,完成入河排污口标识牌信息更新,每月对西区污水处理厂的排水进行监督性监测,目前,暂未发现超标现象。
五、公示时间: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让胡路区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9-6330235
八、受理地址:让胡路区中央大街102号4号楼209室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让胡路区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大庆市让胡路区委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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