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项问题整改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09 13:14 来源: 区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让胡路区党委、政府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2021 年以来大庆市和让胡路区、红岗区、萨尔图区、林甸县均存在生态环境部门替代市、区(县)政府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问题。
二、整改目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切实改变工作作风,严肃规范工作程序,区人民政府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三、整改措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统筹组织形成2024年及以后年度本行政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将听取上一年度本行政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纳入同级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依据规程召开会议。由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分管负责同志向同级人大作专题报告。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2024年12月27日,让胡路区人大召开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区政府向人大报告了让胡路区关于2024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五、公示时间: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让胡路区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9-6330235
八、受理地址:让胡路区中央大街102号4号楼209室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让胡路区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大庆市让胡路区委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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