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21 08:20 来源: 区城管局
雷雨江:
你在让胡路区西宾西路北侧福园青年宾馆后侧建设房屋二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相关审批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限5日内自行拆除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房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本机关上述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处罚内容等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告知书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请意见,或到本机关进行口头陈述、申请。
逾期不提供陈述、申辩意见,又不要求举行听证的,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因当事人拒绝接收且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机关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明细表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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