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胡路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5-10-29 19:39 来源: 让胡路区融媒体中心
10月29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尊义主持召开让胡路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忠贵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刘向东,区委常委、副区长朱晓东,区人民法院院长刘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唐守伟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会议指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积极推进问题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会议强调,要加强统筹推进,压实整改责任,进一步提高整改工作的实效性;要健全长效机制,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要聚焦重点领域,深化审计效能,促进全区经济健康平稳发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报告,并对我区监察机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坚定决心,以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提升群众获得感的实际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整治责任,对标整治的重点和任务,扩大整治成效,健全与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机制,合力推动群腐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改善提升校园办学条件、促进师资均衡配置推进情况报告,并围绕校园基础设施建设、师资调配、人才引进等重点问题开展专题询问,相关部门负责人现场应询。会议强调,要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进集团化办学改革,推动优质资源共建共享。要持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优化校园环境,着力提升办学条件。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做好教师新老交替工作,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审议了区人大财经委关于检查《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
王志伟 文
让胡路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来,李智勇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代表职务,于靖辉、刘哲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经提请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确认李智勇、于靖辉、刘哲区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根据工作需要,依法补选于睿、曹金秋、刘国利为区十一届人大代表。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以上3名同志的代表资格有效。
截至目前,共有区十一届人大代表204人。
特此公告。
让胡路区人大常委会
2025年10月29日
让胡路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25年10月29日让胡路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安小平为让胡路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于靖辉为让胡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哲为让胡路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杨春博让胡路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安小平让胡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于睿让胡路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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