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  走好新时代财政法治建设之路

发布日期:2024-03-04 13:51 来源: 区财政局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
走好新时代财政法治建设之路

让胡路区政府党组成员、财政局局长 于铁峰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让胡路区财政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行财政职能,切实加强财政收入征管,不断完善财政规章制度,充分发挥法治在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中的重要作用,推动财政法治建设取得了新成效。

   一、强化党建引领,财政法治建设更加有力。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法治教育。让胡路区财政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纳入“三会一课”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必学内容,进一步提升全员法治思维素养。二是发挥“头雁效应”,开展法治学习。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带头学法用法、知行并重、学用结合,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三是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法治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财政法治工作全过程,切实增强财政法治工作的政治性。多次召开党组会,逐项落实依法治区委员会下发工作要点涉及我局的任务分工,推进我区财政工作有序有效完成。

    二、推进履行职责,财政依法行政更加高效。一是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强化预算管理。切实把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作为财政管理的重要行为准则,贯穿于日常工作方方面面、各个环节。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做到颗粒归仓、足额入库,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10.48亿,排名大庆市五区第一。二是健全预算编制规程,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规范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加强政府债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等管理,同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审议意见,不断提升依法理财的能力水平。三是切实发挥法治在财税改革中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落实“零基预算”管理要求、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全面落实减税退税降费政策等。

    三、深化改革落实,财政运行服务更加温暖。一是深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地见效。执行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平台,积极支持中、小、微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推行电子票据改革,统筹协调各单位,分步推进改革进程。二是持续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做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等清单的动态管理。加强资金收支、财政预(决)算等政务公开,做到法定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三是持续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创新国资国企管理,深化国企三项制度改革,提升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坚持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进法治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实际行动。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各项安排部署,着力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魅力西城提供坚强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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