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胡路区严厉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行为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15 08:03 来源: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我区林草资源(林地、草原、湿地、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能力和水平,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行为,保护全区人民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现就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持续实施草原全域禁牧
禁牧期内(每年4月15日至11月15日),禁止牛、羊、马、驴、骡、鹅等草食性动物在全区范围内所有草原放牧。
二、严禁非法毁林毁草毁湿行为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开垦林地、草原、湿地;严禁擅自在草原修筑建筑设施及其他用于非草原建设的辅助设施;严禁未经行政部门审批擅自采伐林木、破坏草原植被、挖沟取土和工程建设;严禁在项目建设中擅自改变林地、草原、湿地用途;严禁向林地、草原和湿地内倾倒有害垃圾、化学品及农药。
三、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公告规定,非法毁林毁草毁湿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有违法破坏林草资源行为,拒绝整改且阻碍监督管理和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重进行处罚。
四、落实主体管护责任
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喇嘛甸镇人民政府、区属三个国有牧场、大庆石油管理局(所属农场)、大庆盛隆桥西农场作为责任主体,负责本区域内林草资源管护工作,要加大巡查巡护力度,把责任层层落实,具体落实到户、到人、到地块。对主体管护责任落实不力的、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管责任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
五、强化宣传引导
各镇场各单位要把“严打”的压力传导下去,大力宣传打击遏制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的重要意义、工作部署、进展情况、实际成效,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支持配合、积极参与。强化普法宣传和典型案例收集、整理,加大毁林毁草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加强以案释法、以案示警,通过多种方式形成有力震慑。
六、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欢迎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打击林草资源违法犯罪工作,及时举报破坏林草资源行为,形成全民参与、惩治犯罪、共同保护林草资源的浓厚氛围。
举报电话:林地、野生动物举报电话:0459-2755302
草原、湿地举报电话:0459-2755301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