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胡路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6-09-01 19:40 来源: 让胡路区融媒体中心

9月1日,让胡路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尊义主持召开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睿、曹金秋出席,区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相关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区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辞职的决定》《关于增补区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城区防汛备汛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市设施建设和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工作报告;审议了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

                           王志伟

让胡路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以来,刘向东代表调离本行政区,代表资格自然终止;黄欢、谭君华2名代表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经提请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确认刘向东、黄欢、谭君华区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谭君华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截至目前,共有区十一届人大代表188人。

特此公告。

                                 让胡路区人大常委会

  2026年91

让胡路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91日让胡路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高振波为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黄欢为让胡路区应急管理局长;

赵波为让胡路区体育局长。

决定免去:

王德忠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徐景山让胡路区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徐永民让胡路区体育局局长职务。

让胡路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91日让胡路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芮君为让胡路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让胡路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91日让胡路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

王立伟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贾李强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让胡路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刘向东同志辞去让胡路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91日让胡路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刘向东同志请求辞去让胡路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经让胡路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刘向东同志辞去让胡路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让胡路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刘芮君同志为让胡路区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202691日让胡路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让胡路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刘芮君同志为让胡路区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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